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对2016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验收和结题,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与结题范围
2016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与结题程序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2016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评审验收。
三、验收材料及时间安排
1.《内蒙古师范大学2016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见附件)。
2.根据项目申报的预期成果和成效提供相应佐证材料1套,佐证材料包括项目总结报告、发表的论文及相关成果。
3.相关材料(结题报告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就业指导处,联系人:南铁军,联系电话:4392039,电子版发送至:nantiejun@imnu.edu.cn。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2016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特此通知
就业指导处
2018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