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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8-06-04]

各学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相关要求,现对2016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验收和结题,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验收与结题范围

  2016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二、验收与结题程序

  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2016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学校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评审验收。

  三、验收材料及时间安排

  1.《内蒙古师范大学2016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两份,见附件)。

  2.根据项目申报的预期成果和成效提供相应佐证材料1套,佐证材料包括项目总结报告、发表的论文及相关成果。

  3.相关材料(结题报告书及相关佐证材料)于6月30日前报送至就业指导处,联系人:南铁军,联系电话:4392039,电子版发送至:nantiejun@imnu.edu.cn。

  附件:《内蒙古师范大学2016年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报告书》

  特此通知

 

就业指导处

2018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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