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造就创新创业生力军,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启动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内教高函〔2016〕10号)要求和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工作安排,现启动2021年立项项目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培育
各学院要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鼓励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与实践。各学院要在项目培育的基础上,组织学生团队申报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国创计划,组织符合条件的团队报名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类型
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内容包括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三)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项目选送要求
(一)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面向本科生,以二年级本科生为主,原则上要求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项目。鼓励学生团队申报,鼓励跨学科、跨年级合作,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跨年级合作项目。
(二)申报项目选题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有切实可行的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避免项目超大、过难,项目经费预算合理。
(三)项目负责人和团队成员一次只能作为负责人或成员申报一个项目。
(四)项目团队须由学生选定或学院配备相关专业指导教师1—2名,指导教师负责答疑解惑,指导项目开展,监督经费的使用。鼓励项目特别是创业训练及创业实践项目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指导教师。
(五)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各项目研究时间过半时需提交中期报告等中期检查材料。
四、项目经费
教育厅对于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每个项目资助1万元,学校配套经费1万元。
五、项目立项程序
(一)项目申请。项目负责人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填报《内蒙古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填报后,请各学院于6月30日17:00之前将项目电子版《内蒙古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电子版打包发至邮箱:xiuzengnan@imnu.edu.cn。邮件主题为:学院名称+项目类别(如创新训练计划)。
(二)项目评审。学校汇总项目后,将组织学院负责人首先进行筛选、推荐,然后组织专家通过线下集中评审的方式评选出拟推荐31个国家级、自治区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和40个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项目。
联系人:修增楠
联系电话:13171001516(微信同号)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内蒙古师范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表》
招生就业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