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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内蒙古师范大学第五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日期:2019-04-29]

各学院:
     为做好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前期备战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19年5月-6月举办内蒙古师范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具体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追逐梦想拼搏奋进永向前 勇立潮头敢闯会创铸华章
     二、“校内赛”赛道设置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校内赛”将分别举办三个赛道: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国际赛道。
     三、参赛项目要求
    “互联网+”只是时代的符号,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四、各赛道参赛规则要点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师生共创组。已获往届全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
     1. 创意组。在2019年5月31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重点培育具有应用前景的高水平项目(如Nature/Science论文,国家级科技奖励等)参赛。
     2. 初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3. 成长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
     初创组、成长组重点培育成长性(例如营收)好的企业参赛。
     4. 师生共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2014年3月1日后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高校在编教师(2019年3月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已获往届全国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再接受报名。
      1. 公益组。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 商业组。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人代表。
     (三)国际赛道
      鼓励推荐本校外国留学生、海外校友、国外合作高校师生参赛。参赛项目学生成员为18岁以上的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尚未注册公司或已注册公司的社会企业项目均可参赛。所有参赛材料和现场答辩统一使用英语。
      1. 商业企业组。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2. 社会企业组。已注册公司的,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 命题组。持续征集全球大型企业、政府机构、公益机构等就自身发展或社会共性问题设立参赛题目。符合参赛条件的个人、团队、企业均可参赛,包括已获往届大赛国际赛道金银奖的项目或公司,可同时参与多个命题。
      以上为各赛道参赛要求、参赛组别和对象规则的要点,更详细规定见《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附件1)。
     五、赛程设置

     内蒙古师范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1.初赛由各学院自行举办。学院指导参加初赛学生于5日20日前在“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上完成参赛报名工作,并提交项目商业计划书。
     2.5月25日—30日,学校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参加复赛项目作品进行评审,选拔一定数量的作品进入校级决赛。
     3.6月13-14日,学校组织优秀作品进行校级决赛,按照类别推荐优秀作品参加自治区比赛。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大赛期间,学校将举办系列赛事专题讲座,指导参赛选手撰写和完善作品,参加路演答辩。
     2.项目实行首席指导教师制,每个项目可根据专业学科组合需要,设1-3名不同学科背景首席指导教师。
    七、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广泛动员、积极宣传、组织本科和博硕士研究生参加,确保比赛顺利开展。
    2.各学院要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实验场地条件和经费支持,做好初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鼓励研究生导师组建由研究生和本科共同参与的创新创业团队,鼓励多学科专业背景师生组建跨专业、跨学院创新创业团队。
    3.各学院(部门)于5月8日前将本单位大赛协调工作小组成员名单、联络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电子版发送招生就业处。邮箱20040048@imnu.edu.cn,联系电话:4392039  13294810477。
    附件:
    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参赛报名表.docx

    3.项目计划书模板.doc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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