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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发】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20-03-19]

内师党发〔2020〕10 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稳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我校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完善“党政领导主抓、招生就业处统筹、学院落实、相关部门协同、社会力量推动”的工作机制,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学生就业创业工作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

着力加强思想引领和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学生切实转变择业观念,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和成才观,自觉把个人理想同国家和内蒙古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起来,激发学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热情。

全面落实党委负总责的校院两级就业创业工作主体责任,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做到责任强化、任务量化、指标细化,统筹推进学校就业创业工作,在提升就业创业服务能力的同时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加强内涵建设,全面贯彻落实学校新修订的《关于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精神,出台具体措施,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各单位要全力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赋能”,确保相关工作在“项目、场地、人员、资金”四个方面全面落实。

深入实施大学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积极推动“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基层就业促进、权益保护”六大行动落地见效。

二、统筹推进,提升就业创业整体服务能力

(一)落实就业创业工作主体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和完善学校党委负总责的校院两级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领导、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分工负责,明确和细分责任目标,责任到学院,责任到人,形成党政部门齐抓共管、全员抓就业的工作格局。

责任部门:学校党政领导,校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二级学院

2.进一步落实校级领导联系学院责任制,校领导每年不少于 2 次参加所联系二级学院就业创业工作会议,按照学校就业创业工作总体部署,结合分解任务,督导检查落实情况,研判重点问题和难点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作。

责任部门:学校主要领导

协同部门:二级学院、党政办公室、招生就业处

3.出台学院就业创业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的学院领导联系专业、教师联系学生的责任体系,责任到专业教师和辅导员,建立“一对一”责任台账,落实二级学院促进学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直接责任。

责任部门:二级学院

4.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把学生就业创业工作作为制定有关政策与工作计划的重要依据,突出为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的理念,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确保就业工作经费达到年度学费收入的 1%,在创新创业方面做到“职称评定、考核奖励、学分转换、保研推免、科研认定”五保障,保证创新创业教育资(基金)在学校经费支出的结构配比。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团委、研究生院、财务处、国有资产与校办企业管理处、校友会等。

(二)加强内涵建设,推进创新创业教育,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5.坚持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积极推进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改革。把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高就业率和就业质量作为调整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的重要参考内容。完善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根据《内蒙古师范大学专业动态调整办法》对就业质量低的专业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健全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专业调整的联动机制,保障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责任部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协同部门: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估中心、财务处等

6.继续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树立先进的创新创业教育理念,加强创新创业课程建设,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借助校企合作平台,整合社会资源,建立健全创新创业实践育人体系,出台政策鼓励教师和社会资源积极投身创新创业教育和实践。

责任部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协同部门:二级学院、人事处、财务处、校友会等

7.面向全体学生开放各类具备开放条件的实验室,为学生从事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服务。加强专业实验室、教学平台和众创空间建设,使其成为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的基地,解决人才培养与就业“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责任部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

协同部门:国有资产与校办企业管理处、二级学院等

8.深入开展主要基础课程科技创新竞赛和具有学科专业特色的科技创新竞赛活动。在校院两级竞赛的基础上,选拔推荐优秀学生和团队参加区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活动,提升毕业生创新创业能力。

责任部门: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团委

协同部门:二级学院、学工部(学生工作处)、科技处等

9.推进学校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充分利用校内外资源,加大经费投入,建立导师库、项目库、社会实践课程校外工作坊,促进学生充分就业创业。

责任部门:招生就业处

协同部门:财务处、二级学院、团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校友会、招生就业处等

10.发挥科技优势,带动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科技资源提升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继续组织学生在创新团队内接受创新实践和训练,提升学生的科技意识和创新能力。

责任部门:科技处

协同部门:二级学院、招生就业处等

(三)加强就业创业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11.学校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与二级学院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二级学院责任目标,要制定出台《内蒙古师范大学就业创业工作系列考核办法》,把就业创业工作作为重点考核要素纳入对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各类考核指标体系之中。

责任部门:校院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部、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团委、研究生院、二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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